集团将不懈努力,创先争优,一路高歌,展翅腾飞,勇(永)创辉煌!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动态
5月28日,郑州市教育局发布义务教育入学政策。2021年,郑州市区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免试入学。
【数据】普通初中增加222个班
2021年,郑州市内九区小学毕业生74592人(学籍系统数据),较上年增1154人。
郑州市内九区普通初中共下达计划1799个班,比2020年增加222个班。其中公办初中1452个班,比2020年增加227个班,民办初中347个班,比2020年减少5个班。
预计今年新初一平均班额为41.46人。
市内九区普通初中招生计划中,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一是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持续加大中小学建设力度,近两年新建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公办初中学位持续增长;二是各区、各学校积极挖潜,不断扩充学位。其中,郑东新区、管城区、二七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新增初中学位较多。
据测算,市内5个主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占比较上年有大幅提高,其中:金水区为74.77%,增长1.33个百分点;管城区为91.89%,增长6.60个百分点;二七区为73.84%,增长1.53个百分点;中原区为75.00%,增长2.03个百分点;惠济区为85.00%,增加5.93个百分点。
民办初中计划与去年相比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原则上只减不增,并缩减或停止部分学校招生计划,努力扩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
郑州市惠济区星源实验学校今年停止招生,取消原下达的招生计划。
【原则】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郑州市区公办初中招生依然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招生片区范围有较大调整的,要及时对外公布,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
学生就近入学时,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在招生时,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应入尽入”。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报名】6月17日至19日报名
今年,郑州市区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坚持公民同招,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报名时间定为6月17日—19日。
郑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21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长签名,提交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审查相关证件(户口薄、父母身份证、义务教育证书、房屋所有产权证等),做好小学毕业生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的毕业生,由本人或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家庭住址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点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招办报名点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就读。
【推荐生】郑州外国语中学招收部分推荐生
郑州外国语中学是外国语特色学校,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同时,部分学生实行推荐生入学制度,接收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由各区、各开发区小学推荐,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
推荐生计划6个班(含英、法、德等语种),其中面向中原区2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共4个班。
各区、各开发区按1:1的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
推荐工作要做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照顾对象】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同时,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入郑州市第六初级中学(原郑州市回民中学)予以适当照顾。
【均衡】严控班额,推进“新优质初中”建设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
加强“新优质初中”建设,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名校托管、集团化办学等办学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名师、名校长培育工作,制定政策,鼓励名校教师到普通学校任教,促进优质均衡发展。
要推进“教育+互联网”发展,积极参与“学在郑州”等资源平台建设,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免费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校提供优质学习资源,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纪律】“十项严禁”规范招生工作
招生期间,各招生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监督】市内九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郑州市教育局公布了市内九区的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事件。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提醒】郑州市教育局、市内九区教育局咨询、举报电话如下: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豫ICP备案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
0371-8607 0082